馬女士躺在病床上。查亞超 攝
  本報訊 “夫妻鬧矛盾,竟能下如此毒手,實在讓人氣憤。”銀川市民何先生向本報反映,他懷孕8個多月的表姐馬女士因與丈夫鬧口角,竟被對方用刀捅傷住院治療。
  9月5日下午,記者來到馬女士就診的寧醫大總院。她躺在病床上,左手打著弔針,脖子上長約10釐米的刀傷讓人觸目驚心,隆起的肚子上纏著厚厚的繃帶,左小腿也有兩道刀傷。據其家人介紹,馬女士家住紅寺堡區,目前已有8個多月的身孕。
  馬女士回憶,8月25日下午5時左右,她抱著一歲多的女兒來到丈夫陳某的朋友家,讓他給女兒買奶粉。正在喝酒的陳某看到她十分不悅,不情願地和她一起回家,路上邊走邊罵。到家後,兩人繼續爭吵,陳某隨手抄起菜刀向馬女士的左腿砍了兩刀,轉身出了家門,年幼的女兒嚇得大哭起來。幾分鐘後,陳某回到家,嫌女兒哭聲吵鬧便打罵起女兒,馬女士上前保護女兒時,兩人再次爭吵。“我對他喊你再這樣打孩子,乾脆肚子里的孩子也別要了。”馬女士說,當時陳某從皮包里掏出一把匕首刺向她的腹部,嘴裡還罵著“我把你肚子里的孩子也弄死算了”,當其準備再次襲擊時,馬女士用手抓住匕首並大聲呼救,陳某見狀才鬆手逃跑。
  聽到呼救的鄰居趕來後,立刻撥打120並報了警,隨後馬女士被送至吳忠市上橋醫院。由於傷勢嚴重,已危及到大人及腹中胎兒的生命,上橋醫院對馬女士的傷勢進行初步處理後,將其連夜轉往寧醫大總院。經過近2小時的搶救,馬女士脫離了危險。據其家人介紹,目前馬女士的醫葯費已達2萬多元,由於家庭貧困,家人四處借錢,仍有5000多元沒有著落。 (查亞超)
  ■律師說法
  銀川市言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傑介紹,陳某的行為已對馬女士及其腹中胎兒造成故意傷害,根據我國相關法律,可判處3前以下有期徒刑,若被害人傷勢嚴重,可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陳傑稱,陳某的行為已構成嚴重家庭暴力,如果馬女士選擇離婚,可不給男方分割任何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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